关于统筹实施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00:0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安排部署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2017年我省继续统筹实施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个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基层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条件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名条件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选择。每名考生只能选报四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2017年7月8日(周六)

大学生村官:9:00—12:00,综合知识测试;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特岗计划: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00—16:3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二)考试内容。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各个项目的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各项目《实施方案》,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分别负责解释。考生可电话咨询各项目牵头部门或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需要的表格,请登录各项目牵头部门网站下载填写。

(三)各项目的组织报名及各项考务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特此公告。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41号)精神,按照人社部对2017年“三支一扶”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省统一考试选拔招募12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以下简称“三支一扶”),服务期为两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招募对象为2017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学习成绩合格,能如期毕业。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 日。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市(州)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县(市、区)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2.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附件1,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等证件和资料现场报名,同时携带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当场采集准考证照片。

3.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关系等原因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姻关系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须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4.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毕业生,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资料外,还须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

5.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毕业生,报名时须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6.《准考证》经市(州)考务办盖章后生效,在考试一周前由生源地县(市、区)考务办审核发给考生。

四、考试

本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一)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2017年7月8日 9:00—11:00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二)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应试人员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

五、选拔和上岗

(一)初选体检

1.初选由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市、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州)统一向省上申请一并列入拟选拔人员名单。初选环节须认真审核考生《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派往生源地市州人社部门且无具体就业单位)、身份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确保初选人员符合选拔范围条件和报考要求。

2.拟选拔人员名单确定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结果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体检不合格者,经市(州)核准后,按该县(区)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二)审核招募

“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各市(州)对县(市、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选拔人员资料逐一复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于7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三)培训上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公示期满符合选拔招募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下发文件后,由各市(州)、县(市、区)组织安排“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结合岗位空缺及毕业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供销合作等岗位服务。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等待遇落实以及管理服务各环节工作。

六、待遇保障

各级人社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并落实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省财政负担,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七、联系电话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931-8723159(政策咨询)

4810240(考务咨询)

各市州咨询电话:

兰州市: 0931-8487079

兰州新区:0931-8259387

嘉峪关市:0937-6789790

金昌市: 0935-8332933

白银市: 0943-8246833

天水市: 0938-8215762

酒泉市: 0937-2618488

张掖市: 0936-8360233

武威市: 0935-2234073

定西市: 0932-8866642

陇南市: 0939-8236221

平凉市: 0933-8226225

庆阳市: 0934-8683373

临夏州: 0930-6213722

甘南州: 0941-8212713

甘肃省2017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一、招聘数量与岗位

全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650名(包含2016年已签约农村硕士95名),聘期3年。各实施县(市、区)招聘人数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和岗位为准,具体岗位在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sedu.gov.cn/)公布。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4.甘肃生源(因婚将户籍迁入甘肃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二)学历要求

报考农村中小学岗位(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年龄不超过30岁。往届毕业生为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6年到公建民营幼儿园服务的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已经签约的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职业资格及专业要求

1.报考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任教学科。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对应;非师范类毕业生要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报考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为音乐、美术、体育以及专业为学前教育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学科门类下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教育类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专业。 三、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3 日至5月27日,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指定的地点。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证明)、《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甘肃省2017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进行报名。考生不选择具体设岗学校,只填报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和报考岗位大类。报名表由毕业生登录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sedu.gov.cn/)自行下载。

3.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大小小于20kb),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公共基础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小学学前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小学学前教育类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实施县(市、区)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严格按照各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考生总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来排名);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市、区)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理科、音体美和小学学前教育)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实施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面试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四、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区)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小学学前教育类笔试成绩(200分)/2×50%+面试成绩(100分)×5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学段及对应学科确定拟录用人员。实施县(市、区)根据考生报考的学段、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由各市(州)拟定补录方案,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同意后进行补录。拟录用人员由实施县(市、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设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2017年 9 月10日前将审核同意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各市(州)上报的拟聘用特岗教师,经省教育厅复核、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

五、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依据实际在岗教师人数据实核拨。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实施县(市、区)政府承担。

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区)承担,不得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

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931-882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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