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领取和档案寄送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3日 19:54 择业指导处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领取与档案寄送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院于2019613日下午开始,安排专人到择业指导处以学院为单位核领2019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时,要求毕业生在《就业报到证签领表》上签字,学院应在核发就业报到证结束后,最迟在617日将《就业报到证签领表》交回择业指导处。除专升本之外的毕业生均核发就业报到证,已做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白联装入档案袋中,只领取蓝联。签约新疆事业单位就业被省内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的毕业生,如果需要学校协助解约的,请务必在715日招考成绩公布第一时间,向择业指导处提供相关录用证明材料(拟招录、面试入围相关文件等),由择业指导处帮助联系用人单位办理解约、改派手续。为更好的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暑假期间择业指导处安排专人值班,学生可提前预约,“随到随办”。

二、根据相关省市、地州毕业生档案接收的规定,我校2019届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寄送到报到单位。其中,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往生源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约就业已做人事代理/托管的毕业生档案寄往代理/托管单位(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或浙江温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签约就业未做人事代理/托管的毕业生档案寄往就业单位,专升本毕业生提交申请后档案自带。签约就业的毕业生如有特殊原因,可填写《陇南师专2019届毕业生自带档案申请表》,经学院、择业指导处审核同意后,由毕业生本人自带,但学院要告知毕业生,自带档案产生的档案遗失、损毁、在报到时被报到单位拒收等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签约新疆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于725日由学校统一寄送。

三、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原则最迟不超过201991日,用人单位有报到时间要求的以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间为准)携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报到单位报到,逾期报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附件:《陇南师专2019届毕业生自带档案申请表》

陇南师专择业指导处

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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