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08:03   

毕业生在使用三方协议书的过程中,若发生拟解除协议、遗失、损坏等情形,需要补发、换发协议书的,先请向学院提出补发、换发申请,学院审核并开具情况说明或意见书后递交招生就业处审核。经招生就业处审核通过之后,为毕业生办理三方协议书补发、换发事宜。原则上学校仅允许毕业生最多办理一次解除协议(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协议除外)或协议书遗失补发或协议书损坏换发。

【解除协议后的换发】

(1)毕业生若有违约意向,首先应在所在学院就业管理老师处申请备案,上交招生就业处同意办理解约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约事宜。

(2)用人单位同意后,请用人单位签署同意违约意见证明并加盖公章,同原协议书(至少一份)交毕业生所在学院,由学院交招生就业处存档备案。

(3)各学院应认真审核毕业生违约材料,并及时报送招生就业处审核并领取新协议书。

(4)在用人单位签署同意解除协议意见之前,招生就业处和学院不会签署或表达任何同意违约意见。

【协议书遗失后的补发】

领取协议书后毕业生应尽快交由用人单位签约,避免发生遗失。确因遗失协议书需要补办的,毕业生在陇南师专就业网“就业指导”栏下载《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协议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及遗失过程说明交毕业生所在学院审核。

(1)各学院应按照协议书管理办法,认真核实毕业生协议书遗失申请的真实性,维护协议书管理发放的严肃性。首先向毕业生原意向单位、其他同学了解核实其签约情况,若已签约而谎称遗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理。

(2)若经核实属未签约遗失的,在学院、学校就业网上发表遗失声明公告七天,无人提出异议,则由学院在《协议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学院意见栏填写“同意补发”意见,并报送招生就业处办理协议书补发手续。

(3)毕业生签约后因故遗失协议书需要补办的(签约单位不变):①若协议书一式三份全部遗失,且由毕业生本人遗失的,按照以上协议书办理程序办理;若因用人单位遗失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遗失证明,学生填写《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协议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交学院审核,再由学院递交招生就业处办理,不用刊登遗失公告;②若遗失其中一份或两份,可用原件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交由学校留存。

【协议书损坏后的换发】

领取协议书后毕业生应妥善保管三方协议书,应尽快交由用人单位签约,避免损坏情况的发生。若协议书发生损坏需要换发,毕业生应交回损坏后的一式三份协议书并填写《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协议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同交至招生就业处申请办理新的协议书。


附件: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协议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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