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陇南师专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发[2015]22号)(以下简称“课程实施方案”),决定本学期2020、2021级各班级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现就本学期课程具体实施通知如下:
一、师资组织。由各学院就业创业领导小组从本学院具有就业指导培训证书教师、就业工作领导、专人或辅导员老师中择优选择,须经学院审批通过方能担任改课程授课任务。
二、时间安排。由各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根据本学院就业工作实际,并经学院领导研究讨论决定后,科学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为避免与其他课程冲突,便于学校监督和管理,原则上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授课时间在周一至周五第9、10节;课程任务在本学期上半学期完成;课程安排由学院录入教务系统;课程安排表(见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后,最迟于第二周周四前报送招生就业处。
三、授课要求。1、要求授课教师按照课程实施方案中的教学内容制定教学计划,并结合学生专业背景、就业政策、就业市场和就业前景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前认真备课,要注重研读国家就业创业政策,结合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建设等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加强上课考勤、作业、考核、学分等方面的管理。2、2020级就业指导每班10课时、2021级专业适应教育每班10课时,采用同一专业集中授课方式(同一专业班级数超过3个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不超过3个班为单位集中授课)。3、陇南师专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施方案(含教学大纲)从从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专栏http://zyc.lntc.edu.cn/info/1009/1502.htm下载打印。
四、督查管理。学院依据学校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学院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计划并予以实施,要主动加强教学督查,本学期至少对每位授课教师进行一次集中听课、评课,结合授课内容、方式、学生评价等方面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对改进教学质量提出合理建议;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督导室联合对各学院就业指导课的教学计划、教学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结合听评课及学生评价对授课教师和学院进行教学考核。
附件:《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安排表》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