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学院
关于毕业年级学生提前离校上岗就业(实习)的有关规定(试行)
为帮助和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灵活就业,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及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对已经落实就业(实习)工作单位,且用人单位要求提前上岗就业(实习)的毕业年级学生作出如下规定。
一、提前上岗就业(实习)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已完成在校期间学业,学习成绩合格。
(二)由学校推荐或个人联系已经落实就业(实习)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就业(实习)协议书或聘用合同。
(三)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提前上岗就业(实习)的要求。
(四)与用人单位就后续课程考试、毕业论文(作品)撰写,离校手续的办理等时间安排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五)提前离校上岗就业(实习)时间不得早于第六学期,提前离校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学期。
二、提前离校上岗就业(实习)的审批程序
(一)毕业年级学生凭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年级学生提前上岗就业(实习)审批表》(附后)。
(二)毕业年级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者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对符合基本条件者,根据教务处有关教学管理规定,提出后续学业管理及其他方面要求,并与学生签定提前离校上岗就业(实习)期间安全责任及其他后续管理协议书。
(三)所在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签署审核意见。
(四)审批表一式四份,一份由毕业生本人留存,其余三份分别报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所在学院备案。其他附件材料原件由所在学院保存。离校学生信息由学院报备学生处。
三、提前上岗就业(实习)期间的有关要求
(一)提前离校上岗就业(实习)学生必须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方式,参加课程考试(含补考)、等级考试、毕业创作、毕业论文,提交相关材料和证件,清缴学费、办理毕业手续,否则不能按时毕业。
(二)提前离校上岗就业(实习)学生离校前根据各学院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等准备工作,离校后通过有效方式与指导教师保持经常联系,接受指导和检查。在上岗工作期间,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等其他与学业有关的任务。
(三)提前上岗就业(实习)学生在上岗工作期间必须与所在学院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如遇重大人身安全事故或其他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或所在学院报告。
(四)严格提前离校就业的审批程序,保证提前就业的真实性。填报提前就业审批表必备:(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就业合同原件;(2)家长已确认并签字的《毕业生提前离校就业安全及学业承诺书》(此项应由学生所在学院严格把关,所在学院辅导员、分管就业工作领导应签字)。
(五)学生在提前离校就业(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就业单位的规章制度,以正当合理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应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做有损就业(实习)单位和学校形象的事情。
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共同协商后解释。
附件:
1、毕业生来我单位提前离校上岗就业(实习)的联系函
2、毕业生提前离校就业安全及学业承诺书
3、陇南师范学院毕业年级学生提前上岗就业(实习)审批表
陇南师范学院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