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陇南市“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
“金徽杯”创业大赛暨创业新秀、新锐创客选拔赛的公告
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鼓励支持“双创”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搭建展示舞台,培育优秀创业人才,营造创业创新氛围,选拔陇南市“创业新秀”及“新锐创客”,掀起新一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按照《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工作方案》(甘就办发〔2021〕1号)要求,市人社局决定联合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共同举办陇南市“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金徽杯”创业大赛暨创业新秀、新锐创客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广大优秀创业者及企业(机构)踊跃报名参赛。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赛时间
2022年6月
三、大赛举办地点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徽县伏家镇)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徽县人社局
承办单位: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参赛对象
创业团队、省市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及入驻企业、中小微企业、职业学校及高校在校学生以及各类创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精神;
3.参赛选手须年满18周岁,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参赛企业、团队须为创业创新项目的创办人或联合创始人,从事创业经营1年以上;
5.参赛企业、团队参赛者及个人参赛者近五年内均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创业新秀”标准
1.创业主体规范经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
2.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3.具有行业影响力、领先性的创业项目;
4.带动就业人数20人以上,并稳定持续就业一年以上;
5.年营收200万元以上。
(四)“新锐创客”标准
1.创业主体规范经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
2.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3.创业项目市场前景较好;
4.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并稳定持续就业一年以上;
5.年营收50万元以上。
六、赛事流程
(一)初赛(已结束)
由各县区及陇南师专、陇南卫校自行举办,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市级复赛。
(二)复赛、决赛
大赛分复赛和决赛两个环节进行,比赛采取现场路演赛的方式进行。选手结合路演PPT,在有限时间内流畅、真实、完整的讲清自己的项目,客观呈现项目的优势。每个项目参加路演环节的成员一般为1人;复赛:比赛现场采取“5+5”模式,项目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决赛:比赛现场采取“5+3”模式,项目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专家评委根据评审细则进行现场打分。
七、评审标准及规则
项目评审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现场路演评分的组织规则及评定标准将在大赛实施细则中明确。
八、奖励激励
大赛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颁发奖杯和证书;优秀奖及创业新秀、新锐创客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颁发奖牌。
九、疫情防控
大赛举办前5天向陇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比赛地点设置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大赛所有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要求。
十、大赛联络处
联络处设在陇南市城乡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创业科
联系人:王惠玲
联系电话:8261619
电子邮箱:1016124547@qq.com
附件:1.陇南市“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金徽杯”创业大赛暨创业新秀、新锐创客选拔赛报名表
2.陇南市“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金徽杯”创业大赛暨创业新秀、新锐创客选拔赛评分标准
3.陇南市“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金徽杯”创业大赛暨创业新秀、新锐创客选拔赛创业计划书(模板)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