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范非法组织寒假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 00:00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全工作

预 警 通 知

[2014](第5次)

关于做好防范非法组织寒假工的通知

各院、系:

近期校园内发现大量张贴寒假招工的虚假广告,组织形式分别有以学生干部、社团干部、班长、老乡身份及冒充我校教师名义组团,代替企业招聘、个人直接招聘、中介招聘等,我校个别学生也参与组织。据调查,个别本地和外地的劳务派遣公司暗中操控我校学生干部或学生,打着种种名号,潜入各个班级内部进行勤工助学的宣传和组织,这是一种变相的黑中介。这些虚假广告和黑中介利用学生社会阅历浅、思想单纯,对学生具有极强的欺骗性,潜在危害极大,希望引起各院系和同学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现将近期校园内的非法宣传、组织招聘寒假工的有关情况预警如下:

一、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公司组织寒假勤工助学。任何打着学校委托名义进行寒假勤工助学宣传、组织的,都是虚假宣传。《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择业指导处)必须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届时,学校将会同成县劳动监察部门、河东派出所等单位对深入校园及班级的黑中介进行清查。一旦发现有我校学生参与组织,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二、个人或公司非法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重在盈利,服务缺失,管理缺位,勤工助学目的难以达到。校园宣传单上组织勤工助学的个人或公司,都没有劳务派遣资质,是黑中介。这样的个人或公司组织好学生之后,接着倒手给另一家或几家中介公司,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劳务纠纷,极难追责。

三、不要轻信个人或中介公司的欺骗性承诺宣传。据相关部门预警信息,未经学校审核、考察的中介公司(人力资源公司)往往会采用哄骗、许诺高薪(有的甚至保证月薪5000—7000元)等欺骗学生前往,一旦到达,就采取克扣工资、扣押证件等方式强行挽留,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时维权十分困难,建议不要选择这些公司。

为保证我校学生安全和权益不受侵害,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择业指导处在12月1日在办公楼415统一组织报名。

四、学校推荐的勤工助学企业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据调查发现,在我校校园内流窜的有些个人或中介公司及其代理人为达到组织假期工多方盈利的目的,会找多种借口向学生收取保证金等费用,学生中途退出他们百般抵赖或推诿,学生根本无法拿回保证金,这是一种典型的诈骗违法行为。

针对近期我校校园内的非法组织寒假勤工助学现象,学校本着保证学生安全,整顿校园环境的目的,特向全校师生发布此预警通知。请各院系及时向全体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谨防上当受骗。

学生处 保卫处 择业指导处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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