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92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当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求职补贴。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时间在下一学期,学生可在寒假期间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现将材料准备事宜通知如下:
我省所有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的有就业意愿且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家庭是指,家庭所有成员或主要成员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的应届毕业生。
家庭主要成员(或学生本人)低保证、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能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发放低保金的记录等材料及复印件一份。低保证、户口本、发放低保金记录三份原始材料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复核。
针对往年求职补贴中出现的个别问题,提醒同学们须注意以下事项:
1、无低保证原件。需要在县民政局开具证明(或证明函),证明其家庭或本人是低保对象。证明不能村、乡上写,县民政局盖章,必须是县民政局出具并盖章。
2、无户口本、户口本丢失、户籍发生迁移。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该生与低保家庭或低保对象之间的家庭关系。所出具的户口本必须能显示该生与低保家庭或低保对象之间的家庭关系。
3、低保金领取记录。低保金领取记录可以是低保存折(必须能显示出当年领取低保金的情况),或者是低保证上的领取记录(必须有签章)。
4、银行卡。因我校在中国建设银行有账户,本地内部转账不发生转账费用,而且便于统一转账、及时查询。要求申请的学生持有一张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并激活(修改密码),没有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学生可到中国建设银行成县开发区支行(成县陇南大道中段)办理。
5、以上提前准备的材料,由学生开学时带到学校,学生本人妥善保管,下一学期省人社厅正式通知下来之后再交至各院系。